12月12日公告,公司于12月1日与北京上河动量私募基金办理有限公司及其他有限合伙人签署了《嘉兴上河古宗股权出资合伙企业(有限合伙)合伙协议》,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运用自有资金出资3000万元人民币认购上河古宗的基金比例。
依据《合伙协议》约好,上河古宗将专项对本末动力(北京)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股权出资,但基金办理人与方针公司终究未能在买卖计划上达到共同,导致上河古宗的出资意图没办法完成。经基金办理人慎重考虑,决议停止本次项目出资。
公司与基金办理人于2025年12月12日签署了《停止协议》,基金办理人应于《停止协议》签署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,将公司悉数出资款一次性交还至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。到公告发表日,公司已全额收到上河古宗返还的出资款。
